过了几天,我喝到差不多半夜两,准备走的时候,他拦住我,而后直接找上了酒保。
更可以想见那一万块钱对我的引力会比环球小三脱光了站门还大。
大家都看着我。
他举起那瓶酒和这本书,展示了一圈,问:“这两样东西,哪个贵?”
结果大家异同声:“你不来谁来?”
他说如果我猜对了,就给我一千块钱。
但斯百德摇摇说:“不不不,你不用给钱,你什么都不用给,你就猜吧,猜对了,一千块;没猜对,没有任何损失。”
大家都没声。
斯百德对着那瓶酒行了个举手礼表示敬意,而后从兜里摸一本书。我特意留心看了看他的兜,跟所有正装西一样标准,但瞧他摸东西的模样,简直当自己是哆啦a梦似的,要什么有什么。
最近我的主要工作是去邻居三太婆家给她护工,还有每周一次到东门菜市场弟小学兼职,负责理该学校的校园暴力事件。应弟学校校的邀请,我每周六午四去把该学校肇事的小霸王们集中起来统一打一顿,照我的专业判断,基本只要打上两三个月,他们的校园风气就够评文明先了。
连约伯也看着我。
5笔记本大小的书,很厚,纸质蜡黄,被纯金丝织的外妥妥地包住,一个角都没有来。书脊上是一行古英文字,虽然旧,但显然主人保养得很心,丝毫不见磨损的痕迹。
俗话说帮理不帮亲,十号酒馆的客人在关键时候都是正直的,大家异同声地说那贝壳项链凝聚着亲之,不但足以打败纯金笔尖,而且还价值连城,甚至送去大英博馆专题展都不亏。斯百德对这样群的睁着睛说瞎话显示了良好的适应能力,他掏一千块现金给了我,然后叹了气说:“这支笔是限量版的宝格丽金公爵,去年在汉堡私人拍卖会上我了好多钱才买回来,结果居然在这里折戟沉沙。不把它摔成十一段,实在难解我心之恨啊!”
然后他就把那支笔扔在地上,踩了一脚。
看闹的酒客们最喜看人家恼羞成怒,当即有了一阿q摸了尼姑般的乐。我拿着那一千块看了又看,发现居然不是假钞,于是赶去找约伯,还了当晚的酒债之后,还帮在场的兄弟们买了一瓶哥顿金共享。这天大同的觉如此珍贵,以至于大家都没有去追究怎么会有人无聊到玩这赌局。
约伯什么都没说,走后面的酒窖,拿一瓶真正1982年的正庄拉菲来拍在桌上。酒客们停止扬尘的舞蹈和打,集倒一凉气,围过来瞻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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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是他把项链拿来,和那支钢笔放在了一起。
送上门的便宜不占,绝对天理难容,逆天行事可不是我的风格。于是我一捋袖,当机立断地指向爷的项链,还转过问其他人:“对吧对吧没错吧?”
“约伯,把你最贵的酒给我。”
我告诉他,就算把我的脱来当培养基孵蘑菇,我全上也凑不一百块,今晚的酒还是赊的,刚才吐得很心疼,这么贵的游戏我玩不起。
我吞了吞。
但不是为了什么,斯百德都没有就此收手的意思。
于某自我保护的本能,我最后喃喃地问了一句,也不知问谁:“吗要我来?”
接来谁也没想到,斯百德离开桌,专程越过“千山万”,从酒馆的男厕所里把我揪了来——我他妈那会儿还在吐,就那么着嘴被揪到大家面前。然后他问我:“这两样东西中哪一样更贵重。”
我一起来:“吗,吗?”
光靠着这事混日,可以想见我的经济状况会怎么样。
斯百德慢吞吞地往桌上拍了一大沓现金,至少有一万块。他那双淡蓝的睛锐利而专注,一眨不眨地盯着我,但还是远远不如那些钱貌动人。